国家认监委关于明确电动晾衣架带有照明功能的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4]     浏览次数:

2024年第4号
 
近期,我委多次接到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关于电动晾衣架带有照明功能的产品是否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范围的咨询,为更加有效地开展CCC认证和执法工作,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现将电动晾衣架带有照明功能的产品CCC认证要求明确如下:
一、CCC认证目录明确包括“照明电器”产品。对于电动晾衣架带有照明功能的产品,如照明部分的结构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中“灯具”的描述,则该产品或者其照明部分(可独立工作)应符合照明电器CCC认证实施规则要求,并取得照明电器CCC认证证书。
二、考虑到上述电动晾衣架带有照明功能的产品为晾晒类产品新形式,相关方对该产品CCC认证要求的认识还不清晰,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指定认证机构、实验室在上述产品执法和认证检测工作中,应加强宣传,督促未获证企业尽快申请认证;相关生产企业应抓紧办理CCC认证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认证。2025年1月1日起,上述产品未按要求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国家认监委

2024年4月2日